close

undefined

不要不理我

作者:朱茱
出版社:狗屋/橘子說311(2004/07)

文案

在外商公司當秘書的恭采玫,個性嚴謹、生活規律;對她而言,結婚不過是人生必經之途,與情愛無涉。所謂刻骨銘心的愛情,她更是從沒經歷過。但那年,她遇見了令她心動不已的蘇育齊。她深深地戀上了他,卻又因怯懦和恐懼任他轉身離去。三年來她悔恨不已,日夜盼望著再次相逢。現在願望終於實現,她絕、對、不、會再讓他離開了!對蘇育齊來說,恭采玫的確徹底地改變了他的人生。若不是被她的話點醒,或許他還是個落魄的失意畫家。可幾年來他始終不懂,當初她眼裡的愛明明是這麼清晰,為什麼卻不肯放棄對她不忠的未婚夫,跟他離開?如今兩人再次相遇,她倒是知道要好好珍惜他了?不過,他可不是讓人呼之則來揮之即去的軟骨頭,哼!想要挽回他的愛,就得再多拿出點誠意來!


 

男主角:蘇育齊
女主角:恭采玫

 

個人喜好:2

 

#一見鍾情、分開復合、小三正宮好朋友、畫家

 

有幾個地方我很受不了,所以只能給兩分。

 

上面的tag的第三點好像有點莫名其妙,哎其實那也是我亂下的(被揍),反正最後發展也的確是那樣。

 

直接進入這個故事:

 

女主在一開始就跟男二訂婚了,但他們訂婚的理由非常的爛。男二好像是因為結婚後家裡會給自己一塊地,為了土地權狀所以假裝對女主好。而女主這邊則是沒多愛男主,但年紀到了這個人也沒多差乾脆就嫁了吧,而且女主媽覺得男二應該還不差。到底是誰要結婚啊一開始就這個樣子好煩。

 

男女主角相遇是這樣的,在一個傾盆大雨的日子裡,男主這個落魄畫家帶著作品到宜蘭找畫廊什麼的,因為那邊裱框還是一些關於開個展的相關工作比較便宜,那個老闆因為剛好那陣子沒工作所以才接男主的委託,結果後來又一個大案子,老闆就反悔了。我知道這件事情是老闆不好所以不會吐嘈老闆,主要是後面的事情。

 

男主為了他那些作品一陣子都沒吃好睡好,當下剛好又在發燒的狀態實在沒太多力氣跟老闆爭辯。正巧女主路過突然就發揮了正義感,小小聲幫腔了男主,老闆一定不會改變自己的立場,就把男女主角攆出去。這一推之下男女主角摔在地上還弄得滿身濕,女主一個弱女子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把發高燒已經意識迷離的男主扶起來。

 

問題就來了,在路邊遇到一個發高燒昏迷不醒的陌生人你會怎麼做?

 

怎麼想都應該打電話叫救護車不然好歹也報警吧?

 

善良的女主居然因為覺得男主身上衣服都溼了很可憐所以想辦法把他帶回自己家?!果不其然女主的家人輪番砲轟怎麼會把陌生男人帶回家呢?而且這個陌生男人還落腮鬍、長髮沒打理、發高燒、溼透狼狽,總之看起來很不妙。女主說呃衣服都溼了很可憐想說帶他回家可以換個衣服。

 

醫院是沒有病人服了是不是啊啊啊?醫院病人服超多的,而且哪間急診室會這麼無良的放任病患穿著濕答答的衣服躺在急診室?動動你的腦。萬一這個發高燒的人其實是什麼急重症等等死在你家怎麼辦啊(呸呸呸)。

 

問題又來了,一個陌生男子全身濕答答,誰要幫他換衣服?女主本來請弟弟幫忙,但弟弟換半套(是的只幫忙換一半,送佛送到西啊弟弟)。女主只好自己幫男主換了褲子,但她又卡在要脫外面還是裡外一起脫。就跟你說送醫院才是正確的,送去醫院就不用自己在這邊煩惱要脫哪一件了吧。再來呢因為男主拉住了女主的手,女主就這樣趴在床邊睡著了。

 

隔天男主醒來後,因為太久沒好好吃飯,自然不客氣地大吃一頓。女主媽心情很差(我女兒要是半路撿一個奇怪的男人回家,我心情也很差。但我會在他進家門的時候馬上打電話叫計程車或救護車把這尊男人送到醫院去。

 

男主覺得他跟女主不過在路上偶然相逢,但女主沒有丟下他,還對他這麼好,他心動了。對,他心動了。

 

後來女主跟男主聊天,講起開畫展的事。簡單來說男主是個有才華的人(言小主角裡面十個有七個有才華,只是懷才不遇不然就是很有傲氣),老師也是很有名的人,只是男主卡在不想跟老師合作,怕被覺得是在蹭老師名氣所以才一直到現在沒沒無名(算了)。女主講了幾句,男主茅塞頓開,覺得女主一席話簡直照亮往後生命,是啊我以前在堅持什麼!後來男主回台北後就去找老師說願意一起開畫展,老師甚感欣慰,徒弟啊你終於想通了。

 

後來男主慢慢有點名氣,但他還是想著女主。其實他有寄邀請卡給女主,但女主一直沒出現他很失望。

 

世界是很小的,就在男主搬到新的公寓後,赫然發現哎呀佳人原來住在樓下,結果因為男主把鬍子剃了頭髮剪了現在人模人樣,女主沒認出男主。哈哈哈。

 

沒被認出來很打擊,更打擊的是他發現女主有未婚夫!登愣。

 

接下來還有更登愣的。女主秉持敦親睦鄰原則去關心男主,後來發現男主剛好頂著刮鬍泡,嗯,居然讓女主想起了那個撿回家的男人。女主說法是刮鬍泡跟落腮鬍挺像的,白色黑色差別而已。男主把持不住的吻了女主,女主小鹿亂撞。啊我已經訂婚了我有未婚夫這樣不可以,可是這個感覺好棒啊我又忍不住不拉不拉不拉。

 

不知道吻了多久,女主終於清醒逃回家。

 

接下來男主總是會想辦法接近挑逗一下女主,大概也是有點用的吧。但女主總會想起我有未婚夫啊,但我又忍不住不拉不拉不拉。

 

至於女主未婚夫男二那邊,男二其實是為了土地才假意跟女主訂婚,其實他跟女二(女主朋友兼同事)有一腿。他對女二說只要等他拿到土地就會離婚了,我是愛你的。

 

女主大部分時間是個唯唯諾諾的人,堅持不可婚前性行為,所以男二從來沒有得逞過。(反正男二有需求都會去找女二)

有一次男二想要親女主,但女主突然覺得很討厭。不過女主從來沒認真考慮過自己對男二根本沒有愛。不覺得很矛盾嗎?前面都說年紀到了該嫁了這個人反正沒很差也不會打人就這樣吧,你們就沒有火花啊幹麻不承認。而男主還在說服女主只是訂婚而已還可以悔婚,你也對我有感覺為什麼不跟我在一起,我可以陪妳回去面對父母面對一切。

 

某一天,女主終於稍微的硬起來,想回家試探一下家長意思。女主媽也有點讓我翻白眼。不用試探,反正結果當然是不准你悔婚跟別的男人在一起,我們家丟不起這個臉。對了男二爸要出來選立委什麼的,他們家也丟不起這個臉。

 

女主提早回台北,跟男主在電梯前吻得很熱烈,然後!男二知道女主回老家,所以特地帶女二到女主家偷情。女主跟男主親到一半聽到房子裡面有聲音,打開門一看,哎呀,男主跟女主、全裸的男二跟女二。

女主震驚到說不出話來。
男二做賊喊抓賊,先指責女主不忠。
男主就趁機說了反正你也不愛女主,為什麼你不要放棄?
女二也說了反正你為了土地才要娶女主的。

女主驚訝原來你為了土地才要娶我。

 

雖然事情鬧成這樣,但男主與女主愛情之路依舊很不順。男二不知道跟女主媽說了什麼,女主媽寧願相信男二也不相信女主。我就在納悶啊,為什麼女主不要勸說一下女二,一起去把實情說出來不就好了嗎?(友人:這樣150頁就演完了很不方便)

 

女主回家被爸媽唸了一頓,女主媽跟女主阿媽甚至覺得現在跟別的女人偷來暗去,但結婚之後就不會了啦。屁啦!阿嬤你哪來的信心啦!女主媽也勸女主,我跟你爸當初也是相親結婚啊還不是好好的。啊啊啊我要氣死了。完全沒有人想幫女主解決這件事,也沒有人要站在女主這邊,男二家那邊更不用說。啊只有女主弟站在女主這邊,他覺得姊姊好不容易強硬一次,結果家人居然這麼保守,他也要瘋了。

 

弟弟滿好笑的,在阿嬤說什麼結婚之後會收心那種話之後,弟弟說男二一定會出軌啊不用想,賭我去德國唸書的所有花費。

 

因為男主正打算要去義大利深造,眼見女主家人只有女主弟支持,便大膽提出私奔的要求。女主弟:GO

 

但女主猶豫不決,說得也是啦,馬上衝去義大利的話又少演50頁了。(被揍)

 

女主放不下,所以最後沒有出現在機場,男主失望的自己飛到義大利,就這樣分開了。

 

三年後。

 

男主以為女主還是妥協結婚,所以回國的時候遇到女主臉色都不怎麼好。其實女主經過了絕食抗議把大家嚇得半死後,大家就不敢逼她結婚了。嗯,好吧。後面的劇情自然是女主為了挽回男主做了一番努力,沒有什麼追夫火葬場喔不用太期待

 

151頁之後男主回國,女主努力追回他。但過程我覺得有點無聊啦。而且和好之後有一段女主阿嬤進加護病房的劇情,女主媽看到男主還是很不開心的亂說話,說什麼女主已經跟那個誰相親只差最後一步。雖然我多少能理解啦,結果後來女主遇到那個誰(其實只是鄰居),有說有笑,男主就吃醋了而且也沒有問仔細就不知道自己在生氣什麼的嗆了幾句話走了。全書不過214頁,208頁還在吵架,吵架這麼草率和好當然也沒多認真。啊對啦女主媽接受男主的部分我覺得……雖然可以理解但是講出來就有點那個啊!女主媽嫌棄男主只是畫家可能哪天會餓死,

 

女主:可是他家是連鎖超市集團,他不會餓死。

女主媽:什麼你怎麼不早說,好啦去結啦。

 

生活的確不能只有愛情也要考慮柴米油鹽,但不覺得這個轉折很勢利嗎?女主媽你好歹也演一下(要演啥?

 

啊那個女二啊後來也看破男二嘴臉,離開男二後跟女主交情更好了。

 

從心動到在一起到分開又復合,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潦草感。作者在後記提到了暑假,而且有三個月的暑假?!為什麼可以有三個月這麼長的暑假!(重點錯誤)噢,那這樣可能作者出書的時候還是學生吧?好吧就算了但我還是只會給2分。不過我沒有看不起學生出的書喔,也滿多作者還在唸書的時候就寫書吧,有些也是滿好看的,只是這本正巧不好看。

 

 

 

 

arrow
arrow

    淘之樂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